男方跟女方刚法院打官司协议离婚,现在男方要求见小孩要带到男方家中,小孩只有一岁多一点点,两个月的时候
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处理一下。
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一岁多的小孩子哪会有不肯的感情表达,这只能是大人不肯,情感有矛盾,就不必要拿孩子来做借口了。作为亲生父亲,当然享有探望权,探望时间、地点,双方可以协商,但如果完全不给探望,那官司是输定的。
可以约定探视时间
您好,鉴于您的描述,探视权是男方的权利,但是应当注意合理性。建议协商解决,如果进入到诉讼,您仍然有权主张自己的权利。希望我的回复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您好,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探视权是要保证
协议离婚时,双方如何约定孩子探视?建议双方按协议约定履行。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不同意,等对方起诉你。刑事探望权的话不是这么简单的。到时候你可以跟我联系。
有权不同意,可以让其看,不让其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