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络法律

我对象在工厂上夜班和同事起纠纷,两人打起来了,是对方先动手,结果无意用工作用的小工具把对方头部打出五

我对象在工厂上夜班和同事起纠纷,两人打起来了,是对方先动手,结果无意用工作用的小工具把对方头部打出五 我对象在工厂上夜班和同事起纠纷,两人打起来了,是对方先动手,结果无意用工作用的小工具把对方头部打出五公分左右的伤口,双方都是拿的一样的工具,有关赔偿问题有什么说法,而且当时立即就送对方去医院了,费用全是我方出,做ct说颅内没事是皮外伤,第二天下午对方家属说要去医院住院观察,费用要我方全出,当时缝合的时候是花了九百多,到后来他们住院,一天六百多又,当时缝合完毕后,医生说没事,后来他们要求住院,花的钱怎么办,请律师帮忙分析下,这个在法律上怎么讲,公了合适还是私了合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00318235(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5-12-15 19: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