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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国型单位工作了十二年了,因为身体不适,请人帮着完成工作任务,这样帮工的情况单位仍然一直存在

我在一个国型单位工作了十二年了,因为身体不适,请人帮着完成工作任务,这样帮工的情况单位仍然一直存在 我在一个国型单位工作了十二年了,因为身体不适,请人帮着完成工作任务,这样帮工的情况单位仍然一直存在。最近单位领导却称:有编制的职工如果体弱不能胜任的可以请人帮工,而临时性合同工就不能帮工,以此为理由迫使我辞工。请问这样的情况下辞职我能合理要求单位赔偿一定的损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
提问时间:2015-12-15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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