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这样的证据是否是理由充足的证据

这样的证据是否是理由充足的证据 去年五月的一天我朋友的儿子和几个同学一起到一个人挖锰矿弄成的深坑玩水不幸溺水身亡,我朋友提出起诉要求挖矿者负起该负起地责任,没想到对方在庭审时找了几个人作证说哪个坑是广东人挖得,法官问他们广东人的地址姓名他们一概不知只是告诉法官他们是听别人说的。这样法官就判对方无罪,请问这样的证据是否是理由充足的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Hx2442(广西-钦州)
提问时间:2011-08-01 14:4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