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以下行为构成罪名吗?

以下行为构成罪名吗? 一个临时工在厂里工作时间摔了一跤,导致右臂骨折,去医院治疗缠上了绷带,要求住院,并让厂家叫人来看护他,一切费用厂家承担。但经其他员工证实,受伤的员工是因为没有穿拖鞋,光脚走路才摔的(场内有配有拖鞋),而且他上去是为了偷厂家的红枣吃,摔下来时还有人看见他手里拿着红枣,在他走上楼梯的时候,是有员工提醒他不用再上去的。他现在一直在住院,其实根本没必要住院的,说自己头疼,胸也疼,要求厂家为他做全身检查,这样的行为构成犯法吗?厂家有权说他敲诈吗?请您解释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陈yx(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1-08-01 08:5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