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建筑合同

建筑合同 您好,我想咨询的是:我是2008年在河南一建筑工地签订劳务合同,包工不包料,每平方米78元签订的劳务合同,但当时因为四川地震(我是四川人)工人遣散,但甲方没有给劳务费,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支付劳务费,起诉到平顶山人们法院,经协商现在按2002定额计费,平顶山法院委托一造价咨询公司对劳务费进行再次审算,但其中的人工费对方按2002定额中的21元取费,2008年河南省定额站发布人工费是47元,请问人工费是按什么记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郑1(河南)
提问时间:2011-07-30 22:2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