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七级伤残军人在职旧伤复发

七级伤残军人在职旧伤复发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因公股骨粉碎性骨析,被评为七级伤残,2004年被分配到冷水滩区水利局支渠管理所工作。因长期跟水打交道,脚长年累月侵泡到水里,旧伤复发是越来越严重,现脚与水接触一分钟以上、刮风下雨就疼痛难忍,天气在热也不能吹扇。《关于旧伤复发医疗费的问题》打电话到民政局,给推到用人单位,单位买了医保,就给推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必须住院才给报消。工作这么多年,我多次克医院检查,说是术后风湿,开点药就没事了。这药费我到底该找哪个倍门报消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ewfnh……(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1-07-30 21:2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