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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七级伤残军人在职旧伤复发

七级伤残军人在职旧伤复发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因公股骨粉碎性骨析,被评为七级伤残,2004年被分配到冷水滩区水利局支渠管理所工作。因长期跟水打交道,脚长年累月侵泡到水里,旧伤复发是越来越严重,现脚与水接触一分钟以上、刮风下雨就疼痛难忍,天气在热也不能吹扇。《关于旧伤复发医疗费的问题》打电话到民政局,给推到用人单位,单位买了医保,就给推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必须住院才给报消。工作这么多年,我多次克医院检查,说是术后风湿,开点药就没事了。这药费我到底该找哪个倍门报消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ewfnh……(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1-07-30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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