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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天理何在

天理何在 2011年7月28日 上午9点多在湖南长沙仰天湖**路,饭店老板带人围殴环卫工,据当时目击者称,环卫工张女士因不满对面社区饭店把垃圾仍到她负责的垃圾箱,开口阻子时遭到对方饭店老板娘打骂,当张女士把对方饭店老板娘推开叫另外一个环卫工人打电话环卫局领导时,对面饭店老板带人对张女士展开拳脚,经医院检查身上骨头被打碎了,在当时的打斗中张女士的手指划过饭店老板娘的脸,当时就把她脸上抓破了皮,当环卫领导来了以后没有向当事人张女士了解详细情况,听信饭店老板一方片面之词,因为饭店老板娘脸上流了血所以领导立马给饭店一方道歉,并替张女士赔偿饭店200元.
现在张女士在南湖医院用了1千多块医药费,心中的委屈使得张女士吃饭都没有胃口,被人打了还要赔钱给别人,自己的伤还要自己出钱治疗,这世上还有没有天理,环卫局领导事后也没有来慰问下张女士,打电话去就说有伤就去治,这样去大医院就帮你报销一点你去的南湖医院太小了,可是现在钱已经用了 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李兵波(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07-3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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