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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杜瑞霞等诉乔斌商铺出租纠纷案

杜瑞霞等诉乔斌商铺出租纠纷案 原告杜瑞霞。杜建芸,王开原皓于2006年6月购得某购物广场二期商铺共15套。2007年6月商铺交工后,杜的同学杨哲利用二次复印套印的办法以杜瑞霞的名义伪造了一份委托书,将15套商铺全部出租。由于杜瑞霞儿子遭遇车祸,丈夫、本人身患重病,杜建芸远在边远煤矿,王开原皓只有4岁,没有时间和精力解决租房的矛盾纠纷。之后三年中,杜瑞霞只收取少数房租,其余悉数被杨哲挥霍。
   2010年下半年,杜瑞霞在获得商铺产权证,身体好转的情况下着手解决商铺长期被他人出租,自己收不到房租问题。
   被告乔斌与杨哲为生意合伙人,伪造委托书乔斌也参与了。并且和杨哲以乔彬同音不同字的名字签订合同,租用杜瑞霞等的商铺3套近2000平米,合同期限签到了2013年1月。二人耍无赖,互相踢皮球。杜瑞霞问乔斌要房租,乔斌说房租给了杨哲。问杨哲要房租,杨哲推说乔斌胡说,压根没给。2010年7月,杨哲在乔斌授意下跑到了外地,去向不明。
  在杜瑞霞的努力下除乔斌之外的其余11户商铺承租人均与杜瑞霞重新签订了合同,缴纳了房租,唯有乔斌不签合同,不给杜瑞霞房租也不退还商铺。杜瑞霞既要不到房租,也要不回商铺。无奈诉至当地人民法院。
  由于乔斌百般耍赖,起诉已5个月了还没能开庭。问,杜瑞霞、杜建芸、王开原皓怎样才能能要回本属于自己房租和商铺?请律师百忙之中支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jslla(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1-07-30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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