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关于重伤鉴定的鉴定结论问题
关于重伤鉴定的鉴定结论问题 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经过两次鉴定,第一次为伤情鉴定是在治疗期间,鉴定结论为“双髋关节丧失功能50%以上”和“骨盆骨折严重变形”属重伤。第二次为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结束后,鉴定结论为“左髋关节丧失功能19%”和“骨盆无畸形”。达到十级伤残。
这两份鉴定结论是同一家鉴定机构并且是相同两位鉴定人员鉴定的。请问这两份鉴定是否可以采纳?如果有异议怎么办?敬请高人指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pyzzl(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1-07-29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