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请问收据是否可要求做相应损失的陪偿

请问收据是否可要求做相应损失的陪偿 今转租一间门面用于作生意,已交付定金2000元,开有收条,写明已收到定金,另注明此门面转让费金额及压金总金额。

现房东反悔不想再转租此门面,现想请问凭此收条在法律上讲可得到相应哪些补偿(因为本人在上海,而门面是在外地很远的重庆,其中辗转损失已远不只是定金额数了,请问是否可要求其陪偿相应部分损失?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ella.y……(上海)
提问时间:2011-07-29 22:03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