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所经历可否要求赔偿
我所经历可否要求赔偿 2004年7月7日,因煤矿非法越界采煤,在我居住房屋地下放炮采煤,把我屋顶震塌露天了,房屋透风漏雨,随时有倒塌危险,地面随时有塌陷成坑,在此前有这样的先例,我遭受风吹漏水折磨,还时时刻刻担心地表塌坑危及生命的忧虑,身体和精神受到很大的伤害,身体疼痛折磨我,变地好忘事,生存能力都受到很大影响,我在此院落居住到2011年7月才动迁离开此院,我和孩子在此住7年整,在此期间所受伤害可否依法要求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铧子(辽宁-辽阳)
提问时间:2011-07-29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