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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婚姻法和离婚后财产分配问题

关于婚姻法和离婚后财产分配问题 我是本地第一次婚姻,我男友外省的,他前女友为他下一男孩后,应性格不合,离开了,和他将近3-4年没有联系,也没有回来看过孩子,他们当时没有领结婚证,但是小孩子的户口落在我男友他家里,户口本的户主是男友的爷爷,孩子写明是户主的曾孙;如果我跟他结婚了是不是代表我也要对那个孩子负责?而我男朋友对这个孩子又有什么义务?现在我有孕在身,我想以后把我和他的孩子落户到我家,需要什么手续,还有以后考虑到如果婚后将会买房子买车子等问题,但是由于我们性格也不是很合,以后的事情很难说,如果真觉得不适合继续下去要离婚了,那些房子和车子的分配是否会牵涉到他的私生子?如何在婚前把所有财产问题去除他私生子的部分,请律师指教,跪等!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君君子(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5-12-11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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