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鹤岗搞水工程的,干完活上面承包方迟迟不给我们结工程款
抢劳动局,城建科都可以管
您所述的事情是施工合同纠纷,与劳动局没有关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您作为实际施工人可以向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