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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算违法或者侵权吗?

我这样算违法或者侵权吗? 年初,我认识了一男人,他自称春节左右离婚,双方感觉都不错,就开始了交往。期间,我还有见过他父母。因他父母从很远地方过来,他父亲走的时候,我一个人去送,出于礼貌,给了他父亲几百块钱,还去给他买了车票。他父母还问我们什么时候结婚,说结婚打个电话就回来。也算是承认了我们的关系。他说了几次拍婚纱照,后面我就跑去定了婚纱。定了以后发现他和一个女人的信息,大致意思就是:他们说好一起离婚了再结婚,结果他离了,那女人不离,他才来找的我。那女人说他过分,他说是那女人自己不离婚他才来找我的。我平白无故的做了应该是“小五”吧。他们还说了很多很过分的话,我很是气愤。那女人发信息给我说她有梅毒,他说女人只是妇科病,我现在要求他们拿钱陪我去医院检查。还有就是,我给他们发给我的信息挂在了我的名为《史上最无耻之人》的QQ相册里,上面有他们的名字和手机号(我是用相机照的)还有,要是我给他们公司的照片挂在我那个相册里,我算是违法或者侵权吗?请帮帮我的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q1234(重庆-九龙坡)
提问时间:2011-07-28 22:2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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