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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企业工作9年多,合同服务时间为:2015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本人主动提出离职。离职申请

企业工作9年多,合同服务时间为:2015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本人主动提出离职。离职申请 企业工作9年多,合同服务时间为:2015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本人主动提出离职。离职申请企业同意,在办理离职时候有一份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学习(应老板要求)费用36300.00元,培训整整一年时间,合同服务协议时间为:2015-10-18至2023-10-17为止(8年培训服务合同),现在企业扣了12份工资+15天押金工资,企业意思是要我补培训全费用。【刚发现劳动合同盖章与培训合同盖章是不一致的,因为是培训合同盖章公司已经注销更换为新的公司名称)目前想咨询就是怎么和企业谈?培训协议是已经过期的公司盖章有法律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68887235(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5-12-10 15:44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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