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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在建筑工地做工,回家途中被私家车撞伤腿部,经交警部门签定对方负全部责任

我的朋友在建筑工地做工,回家途中被私家车撞伤腿部,经交警部门签定对方负全部责任 我的朋友在建筑工地做工,回家途中被私家车撞伤腿部,经交警部门签定对方负全部责任,住院期间花了五千元,出院后医嘱休息四周,但出院至今已有一个月零十天腿部还没有消肿,不能走动对方提出处理,请问出院小结医嘱小结在赔偿上有什么意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芜湖)
提问时间:2015-12-10 09:5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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