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儿童不慎摔伤
你说的情况校方有一定责任,但无偿辅导可考虑少担责任。
学校有一定责任。
首先看你们和学生以及家长之间的关系,个人认为,既然是免费的看护,只要学校没有重大的过失就不应当承担责任,毕竟监护人是学生的家长。本案中,老师在教室,孩子应当在6岁左右,考试不可能也没必要个个地搀扶学生,所以老师在教室,且出现事故后及时把学生送到医院,显然学校不存在重大过错,因此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应当适当补偿!
如果幼儿园有过错的话 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没有过错的话 那么不承担责任
你案的关键在于对该学生是否尽到了管教义务,否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