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昨天向上司及人事部提出辞职,同时也提交了离职申请书,他们现在还是未批准的
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的。
你好,可以协商的。
1、辞职可以提前1个月向单位书面提出,并不需要单位同意。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