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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本人机动车正常行驶撞上醉酒横穿马路骑自行车的男子,本地的执法交警要求本人承担全责并垫付所有医药费,包

本人机动车正常行驶撞上醉酒横穿马路骑自行车的男子,本地的执法交警要求本人承担全责并垫付所有医药费,包 本人张姓男子,20多。河北承德人。于七月九日当晚九点左右,在邢台市西外环一处拐角将一名醉酒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的男子撞到,他迎着我的前风挡玻璃借着缓冲摔倒地上,本人赶紧下车观看,经查看,头部出了少量血,于是伙同该男子村名将其送入市第三医院进行抢救治疗,而该男子因醉的不省人事无法配合,到次日八点钟左右才能配合医院的人进行检查,经检查,该男子左耳骨折,左胸部擦伤,左胳膊擦伤,右脚踝是陈旧性骨折,该男子一直躺在床上要求支付骨折处的医药费,本人因刚毕业工资大概1000多,这些检查花了4400元,如若照伤者家属的意见在医院调理是不能支付,于是我们去了附近的事故处理中心八一交警大队,7月26日,伤者提出出院,他的姐夫,远亲近亲的我们也不了解。伤者家属要求五万元赔偿金,我们没有,问他们能不能商量,他们不同意。而后交警大队的沈国彪队长说(怀疑中间有隐情,因为该执法交警一直催促我们缴费,全额垫付才能处理,不然不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没有协商好,所以今日伤者仍在医院躺着输葡萄糖,7月25日,本人去看伤者时,已于常人无异,恳请您的帮助,万分感谢!不能因为是本地的就可以这样无视法纪啊!(迫切急需您的帮助,忘律师成全,换我们一个公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ang0……(河北)
提问时间:2011-07-27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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