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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大四实习生,现在北京一家教育机构实习,七月底来的

您好!我是一名大四实习生,现在北京一家教育机构实习,七月底来的 您好!我是一名大四实习生,现在北京一家教育机构实习,七月底来的,签了一份为期六个月的实习合同,但标题是试用期。合同现在都没给我们手里,来的时候培训了,但没有签专门的培训合同。我们属于兴趣班的老师,每天的工作是去各个幼儿园上课,主管说要是提前离职要赔偿公司的损失,我现在不想干了,说是我不干了会给公司造成损失(报班的孩子没人带,客户不满意)和名誉损失,要我赔偿,到现在我没有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合同只签了违约要付5000元违约金,没有其他的,请问我需要付违约金吗?我必须付公司的损失这些合法吗?我只是个实习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5-12-07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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