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求救

求救 7月14日晚5时许,三个素不相识的人闯入我家,用酒瓶和铁棍将我和我的儿子打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在反抗的过程中我和对方在争夺一把菜刀时致对方其中一人轻伤,在这一过程中我高声呼救,引起邻居的注意并报了警,这三人方仓惶逃走,其中负伤的一人被江滨派出所抓获,但在解决问题时我却被告之不管经过,只按伤势轻重来解决,我实在不明白,这样的不问青红皂白解决事情的方法岂非非法侵入的歹徒受不到法律的制裁,我这个受害者到要承担责任,请您们主持正义,救救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1……(浙江)
提问时间:2011-07-26 20:50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