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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因做生意就在当地的农村信用社贷款了几万,信用社工作人员近期到访说
我一个朋友因做生意就在当地的农村信用社贷款了几万,信用社工作人员近期到访说 我一个朋友因做生意就在当地的农村信用社贷款了几万,信用社工作人员近期到访说,国家有新政策,可以把房租及其他财产作为抵押,办理一次类似于重新借贷,利息比原来少了,期限为五年,五年过后若还为还清,则以他的房子作为相应财产的抵押。 请问种事该如何处理,他可以去办这种手续吗,五年过后如果还未还上,房子就会被没收吗? 谢谢解答!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辽宁-朝阳)
提问时间:2015-12-07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