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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借了15万元给一个房地产老板钱,当时他给了我4分的利息

你好?我借了15万元给一个房地产老板钱,当时他给了我4分的利息 你好?我借了15万元给一个房地产老板钱,当时他给了我4分的利息,我借给他是半年时间,可是只给了三个月就断了利息,借的时间是去年7月15号,到现在他的房孑没买,已经是五个月时间都没联系到他了,可前两天联系上了,他叫我去江津公安局报案,他说他现在被公安局扣留了人身,房孑也被冻结了,请问我现在去公安局报案好,还是叫他以后有钱了在还我,我想咨询一下去报案了后果是怎样,他是给我写的借条,用修好的房子作低押的,请问这个能受法律的保护吗?我现在应该去报案,,还是怎样请给点律师们给点介意,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5-12-07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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