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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再婚,又面临离婚

再婚,又面临离婚 您好我们是再婚,他有一子,跟前妻,我有一子跟我,后来他孩子回来找他,他就单方面和我AA(没有书面协议),并以他孩子的名义买房,他拿首付房款、并每月在还房贷,他还自己买了车(行车证是他的名字)。已经分居五个月了,他在新房居住。他还想AA,每月支付给我们的家500元。我不同意。他又不同意:我们共同拥有、共同承担债务的计划。我很痛苦,如果离婚,我怎么做能最大限度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写了一份协议,请您看看:1、能否做为他用共同财产支付的他孩子的房子、他的车的证据,2、我凭这份协议能起诉打赢官司吗?3、是否说明我同意:他赠与他孩子房子呢? 这份协议有什么不妥的地方请指出, 请您给出您更好的建议。 双方在经济方面做出如下约定: 一、男方用个人收入分别于××年××月首付房产一套、于××年××月首付汽车一部,关于房与车余下的按揭由其个人每月收入中支出。 二、男女双方每月各自出×××元做为基本生活费用;其他大项支出另计,均摊。 三、房产还贷期××年,汽车还贷期××年,男方应在还贷结束后将其个人收入交由女方保管及支配。 备注:房产地址:    车辆规格、型号: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霏凡feif……(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1-07-26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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