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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求助北京腾龙瑞燊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法求助北京腾龙瑞燊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腾龙瑞燊贸易有限公司2006年3月1日,某有限责任公司甲经董事会2/3以上董事决议,分立为两个有限责任公司乙和丙。其中,甲公司的厂房、机器设备和人员等主要资源都分给了乙公司,只有一小部分资产分给了丙公司,甲公司同时终止。公司在2006年3月13日,通知原甲公司的债仅人丁和戊,并于4月10日在报纸上公告了其分立的事项。2006年4月30日,原甲公司的债权人丁向原甲公司提出要求对其15万元的债权予以清偿。但原甲公司对丁的要求未予理睬。乙公司和丙公司于2006年6月1日正式挂牌营业,未进行登记。分析:
(1)甲公司的分立属于那种?
(2)甲公司的分立行为有哪些违法之处?
(3)是否可以认为甲方公司已经分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engr……(北京)
提问时间:2011-07-26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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