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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请问 此协议是否有效

请问 此协议是否有效 转让协议
甲方:XX
乙方:XX
甲方将位于XXX一家店 以3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2010年五月一日起将XXX店转让给乙方,乙方与2010年五月一日前首付3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余款50万元人民币与2010年10月30日前付清。
二,甲方于2010年五月一日前将XXX店设备,设施交于乙方(付清单),由乙方负责经营,甲方不再经营。
1,2010年五月一日起,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
2,2010年五月一日之前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2010年五月一日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2010年11月1日前甲方未收到乙方余款50万元人民币,甲方有权收回XXXX店,不退还首付款300万元人民币,并由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4,乙方在半年内对设备,设施有权进行改造,但不得随意撤离。
5,甲方在经营方面当给予乙方指导和帮助。
三,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反悔,若甲方反悔自动退还乙方首付300万元,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若乙方返回,甲方不退还乙方300万元首付款,并赔偿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给甲方。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给有两份。


甲方签章:XX    乙方签章:XX

日期XXXX

我是被告方,乙方,此协议只有双方签名,没有手印,在我经营的第二个月,陆续发生问题,第三个月初,消防部门直接对此场所封闭,理由是场所消防设置不全。
在我接受消防处理期间,发现,甲方之前的消防安全证书有两份,其中一份是伪造。
甲方在转让当初,说该场所并没有任何债务,在我经营第四个月,陆续有大量债务人到此店催款,在多方面对我进行欺骗,请问此合同是否有效? 问题补充:
甲方转让我时 协议上说明 设施交于乙方(付清单),但我迟迟没有收到此 清单。
我于2011年初,将此场所转让其他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42655……(北京-延庆县)
提问时间:2011-07-25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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