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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3人有限公司,按照合同出资到位,但公司亏损,其中一股东不出钱导致其中两个损失重大

3人有限公司,按照合同出资到位,但公司亏损,其中一股东不出钱导致其中两个损失重大 3人开有限公司,一开始出资都已经到位了, 但是公司一直亏损,一直以来都是其中两个股东垫付,如果按股份比例分摊的话,两个股东垫付的早就超过了他们应该承担的部分。现在公司仍然欠债,两个一直出钱的股东已经拿不出钱了,也不想要股份了,只想那个一直没出钱帮公司填过亏损的股东把债务承担起来还清和关掉公司。请问是否可以把两个股东一直以来垫付公司亏损所超出两人股份比例应承担的部分,向那个不出钱的股东追讨吗?还有剩下的债务可以转移给那个原本出资到位但公司亏损一直不出钱的股东一个人身上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5-12-04 14:2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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