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是在08年12月份问我借的钱,借条上写的还款日期是09年的6月份
1、借据是其本人签字且确实发生过借款关系,胜诉把握比较大; 2、可以起诉,到其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对方如果有财产或在婚姻期间借的款项,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应当凭借条起诉。不能问其父母要。其父母同意还的话除外。 可委托律师处理,详情来电联系面谈。
可以诉讼.不可以向其亲属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