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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一个朋友担保了高利贷,如果他没钱偿还,我就要负责债务。我父亲名下有房子,我的房子没有房权证。

我为一个朋友担保了高利贷,如果他没钱偿还,我就要负责债务。我父亲名下有房子,我的房子没有房权证。 我的房子是买的单位的,我已经全部交了钱,但是单位挪用了一部分导致现在还没有房权证,这样的情况,他们起诉我的话法律能强制执行我父亲的房子和我这个没有房权证的房子吗?(购房合同是我的名字,但是我可以把名字更改了)这种情况我怎么保护我的财产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XQ2607(北京)
提问时间:2011-07-24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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