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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辞职用人单位要扣工人三个月工资

工人辞职用人单位要扣工人三个月工资 律师您好!我在一家零配件供应中心工作8年多了,合同期未到,因个人原因需到另一个地方发展,所以提前三个月向公司递交了辞职申请,公司领导虽然同意了辞职,但公司要求必须在离职时给公司交回三个月的工资和社保(公司交的那部分社保)作为公司给我入职以来的培训费和补偿因我离职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注:公司从未有过正式的培训,也从未签订过培训协议;我从事的这份工作在公司里很多人都会做,而且在离职前已全部交接完毕。),公司才同意给我转出档案和办理离职手续。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应该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远平(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09-08-18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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