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父母遗产划分
父母遗产划分 我父母分别于2002年12月29日和2009年1月1日病逝,膝下二儿一女。一、夫妇二人名下财产如下:1、东石镇房产及承包田若干(2002年市价约8万元);2、县城老房地基及承包田若干(2002年市价约5万元);二、夫妇二人负债如下:借私人3万元、借单位3万元,均由兄弟二人偿还。三、夫妇二人医药费如下:父约6万元,母约8万元,均由兄弟二人偿还。今年,女儿要求占三分之一的财产,请问是否可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RK8852(广东-梅州)
提问时间:2011-07-23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