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电动车购物时间丢失应该这样赔偿我
电动车购物时间丢失应该这样赔偿我 昨天晚上,我和媳妇一起去**量贩购物,去的时间大概7点40分,正好是购物高峰期,电动车停放比较多,我看到在大门南边有位置停车,就把车子放到了那里,然后和媳妇一起进超市购物,大约半个小时,我们买完东西出来之后发现电动车丢失,想咨询一下这样的事情爱家量贩应该怎么赔偿我。电动车是捷马牌的2011年5月12日在自由街购买的,昨天是2011年7月17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SZ2015()
提问时间:2011-07-23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