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妻子婚外情财产如何划分--烦请专业律师解析
妻子婚外情财产如何划分--烦请专业律师解析 妻子与老公同居三年多后登记结了婚,有一小孩三岁,登记结婚后两人分两地工作,每周末见面,因两天原本就是奉子承婚,妻子是在未满十八岁前怀的孩子。半年后妻子有了外遇,与外遇同居半年,被丈夫当场捉住。丈夫手上得到妻子与第三者的亲密照片(亲吻的),还有妻子写给丈夫的分手信,以及当天丈夫发现妻子后电话录音,虽然妻子的确有外遇,但一口否认,在录音中没有承认。最后妻子达三个月下落不明,因为发生了这么多事,妻子脑中一片凌乱,不知如何应对。
在登记结婚之前,妻子将他们的存款重新立了自己的帐户,存了定期。结婚一年多以后,由于妻子的定期存单被丈夫拿走(丈夫不知道密码),所以妻子暗中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去挂失,并重新存入另一个帐户,期间资金没有动用过。这还属于个人财产吗?
丈夫持有妻子与第三者的亲密相片、双方的结婚证件、录音、信件、第一次的存单,那他有权申请保全妻子的这笔资产吗,妻子在经过这一转账手续后,此资产是属于双方的共有资产还是妻子婚前个人的资产?
丈夫在活捉妻子以后,自己也找了一个女朋友,妻子的哥哥前去探望,互相了解过,还一同吃了顿饭,但他们在一起不到一个月,女方因为不同意所以分手了。哥哥可以作为证人,这对妻子一方有利吗?
妻子一直坚持不承认有外遇行得通吗?能不能上诉得到财产分割?如果妻子在被控诉后对之前的财产进行转移可行吗?
结婚是在妻子老家登记的,小孩子户口也是在妻子老家,但双方长期在外打工,丈夫起诉是在打工的外地,妻子想申请提出管辖异议,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白羊座23(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1-07-23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