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未签订劳动合同在工地午休时突发疾病,劳动单位是否给予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在工地午休时突发疾病,劳动单位是否给予赔偿 一名工人在吃完午餐休息时突发疾病,还没送到医院就死亡了,不过在他死亡的前两就给家人打过电话说他不舒服,他的家人和老板都劝他回去休息,他就是不肯回去。现在人没了他的家里好的亲戚朋友都在老板处闹,他们吃住都在那里,另一个什么亲戚还要了2000元的路费,还要求赔偿30万元。
请问这样的情况依照法律应该怎么处理?他们样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做?请各位帮帮忙说明细一些。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金禧(广东)
提问时间:2011-07-23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