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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纠纷

人身伤害纠纷 我于2010.09.08在家打一个电话告诉在沅江的一个从事跑运输的司机张某我有几吨钢材需运到我这里,因张某以前帮我运过货每次到我这里按350元每趟付款。张某于当日将3吨多钢板和1吨多钢条及钢成品事先我以告知张某和店主能载多少就多少而且可以吧钢板割断适应车的长度上车,该车于次日早上开车至我维修点大约8点左右行至沅江南嘴镇明月村下坡路段事车辆侧翻,成右边冲到左边冲破左边钢护栏至坡下当场死亡,当日我得到消息赶到事发点且下午到殡仪馆吊唁了看到司机家境不好于次日出于人道给了死者家属2万元安葬费。事过后不久死者家属反过来把我告上法庭说2万元是赔偿费再次向我索要几万元所谓的赔偿费,不知我是否应承担责任和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0221……(湖南-益阳)
提问时间:2011-07-22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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