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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我在1月20号下大雪的一天里,去北蔡镇社保中心办理帮困医保,因人户分离从奉贤来到北蔡,一路无事,到了北蔡社保中心一走进大厅因外面下着雪,里面瓷砖地面还有人拿着拖把在拖地,地面也没有保护措施,一脚滑出去,我感到很痛,当时有4-5个保安把我扶起来。我由于经济关系【我是新疆退休回护定居】就带着伤痛回到奉贤,在当地拍了X片,谁知又被当地医院误诊了,把腰椎骨折看成胸椎骨折。到过年的2月2号我实在痛的死去活来的,才到东方医院看。结果在2月16号做了手术,手术费用:11万4千元,在脊椎骨上打了10颗钢钉,两块钢板。已经快半年,我还不能生活自理。请问我能打这场官司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vB4497(上海)
提问时间:2011-07-22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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