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下!!麻烦指引 谢谢了!
向当地派出所投案。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方式。
到公安局。去就行,将你的情况说了,不需要特别方式。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卖淫本身不构成犯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指使、介绍她卖淫的人涉嫌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犯罪,《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自首应该向当地派出所投案。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方式。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你们到当地派出所说明情况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