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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变更
工作地点变更 我与公司签合同的工作地点是广东省,没有明确具体那个城市,总公司在深圳。我实际上班的地点一直是广州市。合同内容:(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变更乙方的具体工作地点。)但现在公司变相裁员,把各分公司的员工全部调回深圳,让其自己辞职。但在合同的其他约定中有以下内容(甲方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和乙方胜任情况依法进行工作调整。关于乙方工资、工种、工作地点的约定,期间如有变化的,另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如果员工不服从公司的调动,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公司是否应该赔付员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ouju……(广东)
提问时间:2011-07-21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