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在我外出打工的第二年2002年,修铁路征地,要我拆房子,同村村民都有拆迁费3000元,还重新给宅基地
在我外出打工的第二年2002年,修铁路征地,要我拆房子,同村村民都有拆迁费3000元,还重新给宅基地 在我外出打工的第二年2002年,修铁路征地,要我拆房子,同村村民都有拆迁费3000元,还重新给宅基地,我只有500元的拆迁费,没有宅基地,至今没有。当初修铁路占地的赔偿也没有给我,别人的十几万都有,尔我的几万块他们却吞下来,欺人太甚,这个帐我还能要回来吗?如果能要回来,怎么要回来?书记,村长仍然是他们,只是会计不是,会计搞了点钱,搬到镇上居住去了,作为只是一个村干部比老百姓会干些吗?在村里建两套房楼房,在镇上买一套,还卖小车,开店,房租从哪里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48914571(湖北-天门)
提问时间:2015-12-01 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