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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咨询

工伤咨询 你好蒋律师。 我在一家通信服务公司工作。 在5月的一次工作中, 头撞上天花板顶的消防喷头上。 受伤后立即通知公司分管领导后。 本人立即赶往就近第一人民医院就治。 医生诊断伤口长4-5cm的样子缝了6针。 但是由于我本人以前做过脑血管畸形手术后来有后遗症并发继发性癫痫一年最多2次,现在药物能控制住。 伤口的位置 正好在 开刀位置上。我担心以后会有后遗症。 在这期间公司就打了个电话问了一下叫我好好休息也没帮我支付医疗费用。 等我伤口完全康复后我拿了医院开药的票去找公司分管领导报销 ,(注明一下公司总部里工作地点太远不方便去人事科)领导当时说肯定好报费用也不多就九百多元。 我也就等了一下我们公司的报销制度是一个月一次我就等了一个月。结果领导跟我说报不了也没说明原因 。说现在只能充在工资里给我但要分3-4个月,我不同意因为我们的工资明细重来不给我们看。后来领导说要我去开发票做假账。 我也不懂法律法规我就想办法去开了票,给了他有等了一个月想想有点不妥。就去了公司总部,公司领导一开始说根本不知道我有工伤这回事。后来又说我在医院开的是收据不能报销。当时我就很气愤要求离职。 我想知道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 谢谢律师帮忙回答一下(公司已帮我们办了工伤保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ouji……(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1-07-21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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