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债权纷扰问题

债权纷扰问题 原告诉讼时效已过,为何受理?原告并无有效文件表明被告拖欠原告金钱,法院怎能立案以及判决?一审庭长看过并承认原告的日记本里边有记载2003年10.8号一万元,2004年1.4号10万元,正好与未丢失的两张收条核对在一起是21万元,证明已经被告已还清,为何还要判被告败诉?为何看到原告日记本时不复印不保存,却说在开庭之前丢了? (庭长承认看过日记本的这个有录音。)这些错误的程序保定中级人民法院为何不与追究还维持原判?被告并没有在调解结果上签字,法院为何却敢强制执行?拘留当事人时,为何没有拘捕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yr8249()
提问时间:2011-07-21 16:5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