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如何解决家庭矛盾
如何解决家庭矛盾 各位律师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当受害者甲方(指我自己)受到肇事者乙方(指我的父亲),因为甲方无法赚钱、被乙方总认为甲方是最差的等各种指责手段,对乙方人身自由与尊严构成严重打击。另外,乙方曾有对甲方殴打过的罪行,不但不予以赔礼道歉,还对甲方振振有词且借题发挥。请问律师,无论每个公民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是否都是拥有享有人格尊严权利的资格?
上述我所举报的问题,都涉及到有关家庭矛盾的问题。请问律师,如何解决家庭之间的矛盾?除了多与父母沟通与交流之外,还有哪些方法可以解决?如果家庭矛盾无法解决,受害者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执行诉讼?请给予指点,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刘均洪(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1-07-21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