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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山东青岛的,我从别人那里进货,服装,欠别人8856元

你好,我是山东青岛的,我从别人那里进货,服装,欠别人8856元 你好,我是山东青岛的,我从别人那里进货,服装,欠别人8856元,对方带人把我打成重伤二级,我在医院抢救的过程中对方又私自撬开门,把服装店里的衣服328件,现金17000元,把店里设施都砸坏,请问这个犯法吗?我报警派出所说,你们有纠纷,人家抢回去东西不犯法,请问派出所说的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5-11-30 11:3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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