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故意损坏财物罪

故意损坏财物罪 您好老师,事情是这样的,,一辆拉石头的卡车把我家养了十多年的狗给撞死了,司机出了事故后就跑了,我弟跟一朋友追上后把车给砸了,现在我弟被以故意损坏损坏财物罪被当地派出所送到了县看守所,他们提出的条件是赔偿车辆修理费用七千多,加上误工费共计4万元。取保候审2万元。我觉得这件事情十分不合理。想通过老师来咨询一下,我们怎么样才能把我们的权益最大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平山东省(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1-07-21 09:53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