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办了健身卡,因为搬家原因,想退卡或者转让,但商家不同意
办了健身卡,因为搬家原因,想退卡或者转让,但商家不同意 我与2015年6月办了苏州康慈健身会所的健身家庭卡(健身会所位于我原居住地对面|),但现在我已把原居所出卖,同时在远离健身会所的地方买了房子,所以后续不会到该健身会所健身,故想把该家庭卡退掉或者转让掉,但商家不同意(当时办卡时协议上有手写备注该卡不转不让),这应该时属于霸王条款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我可以这样理解以上内容吗?
只能向律师您咨询请教了,麻烦,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arsro……(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5-11-29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