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有权得到补偿吗

我有权得到补偿吗 请问一下律师,1996年,另一村村民家(石门砍村民小组)水田常被河水冲毁,为保住他户农田,他来和我协商,由我户负责河道治理,他户分给我户4亩,1999年第二轮延包时,我户进行了土地承包,发包村民单位为我所在村民小组(大箐村民小组),2004年后,我的这块水田被水冲毁,变为沙滩,现在政府要征用这块地进行集镇建设,政府工作人对我说:1、土地权属在石门砍,你的这份合同无效,不应对户我进行补偿。2、现在这块地已经变为沙滩,不应该按水田进行补偿。请问一下,我有权得到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tzy00……(云南)
提问时间:2011-07-20 15:3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