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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经公证后能否重新约定?

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经公证后能否重新约定?

我和我前夫离婚时,当时为了他贷款方便,我们拟定了一份财产分割协议,约定我们共有的一栋房产归他所有,并将该份协议去公证处公证了,但回来后我们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中写明了公证的目的,并约定该房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并且居住权归我。离婚后,我一直在该处房产居住,现在我前夫拿着公证书说房子是他的,让我搬走,并把我告上法庭了,请问,我们公证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网友(山东)
提问时间:2015-11-29 00: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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