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你好,我想请问下,我夫妻于2005年初结婚,感情不和,现在她提出上诉离婚,要求分割财产,因为我之前打工的钱是存在乡下农村信用社,以定期存的,将存单放在家中,去年她将存单拿走并且将户口本拿走,而我对所存的帐号记不清了,在上个月她要与我自愿离婚,要求我再给一万元,两孩子归我,双方协商办理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离婚协议都以签字,只未盖章,我当民政局办事人员的面要交现金交给她,她非要我存到银行,后我只好和她一起去存,当钱存完,她又改口说不想离婚,并要一个小孩,我也同意,但她不去办理手续,最后就跑走了,并且电话不接,而过后十几天法院发传票说她上诉,并且要求分割财产,和房产,房子是我父母于2009年在县城一次性付清购置的,房产也是父母的,并且没有让我与她出资一分钱,在2010年父母说要装修房子,让我拿点出来装修,我就让她拿钱出来,而她却没有拿钱出来,说房产不是在我夫妻名下的,她不拿。另外在2009年初她想开店,父母就拿3万元给她接店面和进货,因她无经营能力,于2010年6月份将店面以33000元转让,我就想将转店的钱33000元给父母装修,而她也不同意,只同意将30000元付给父母,现在她说那30000元是她给父母装修的,想分割三分之一的房产,请帮我指点下,我上所说事事俱实,绝无谎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39823……(云南)
提问时间:2011-07-20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