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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未办理结婚登记,有小孩子和共同财产,要解除同居关系,法院要受理吗?

未办理结婚登记,有小孩子和共同财产,要解除同居关系,法院要受理吗? 我于1994年12月份与他人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下一个小孩子,和他一起生活了20年,现在想解除同居关系和对小孩子的护养和共同财产的纠纷,起诉到法院,法院要受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7803……(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5-11-28 20:0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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